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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控集团党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修改时间:2021-03-15 17:25:57  发布作者荆门城控  点击次数0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5月29日至7月29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对国资系统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11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了整改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市委专项巡察组2020年针对国资委系统巡察工作的反馈意见中,涉及城控集团(包含所属企业)的主要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五个方面共38个问题。按照整改工作要求,我单位迅速成立城控集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项分解整改工作任务,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积极推进问题整改。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执行企业“三会制度”不严问题。一是建立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二是已按规定分别定期召开各类会议,做好记录、纪要等会议资料收集。

  2.关于党的领导在企业发展中发挥作用不到位问题。指导集团所属企业厘清党委会、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制定完善了党委会、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将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督促各企业建立了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

  3.关于城控集团党委对所属公司指导不够,聚焦主业不突出,未形成完善的内部产业链,企业转型发展不够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关于国企改革的精神,结合集团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根据上级部门批示,正在按方案有序推进改革工作。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4.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落实不力问题。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学习和考勤纪律,并按要求落实一学一报制度;丰富学习形式和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并做好学习登记台账;制定《市城控集团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旁听制度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旁听制度,并通过《市城控集团系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评价表》,加强对所属企业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力度。

  5.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走过场问题。通过集中宣讲、分散自学、举办读书班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大会议和文件精神,做到干部员工“全覆盖”;集团领导人员通过参加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撰写心得体会、交流研讨等,带头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规定动作、集中学习和讨论交流各环节任务,并及时做好活动资料整理归档。

  6.关于党委班子成员未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问题。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主动参加所属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下一步,将督促所属企业班子成员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并加强监督检查,定期进行情况通报。

  7.关于收缴党费工作不力问题。一是成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党员党费清缴事宜;二是追缴拖欠党费;三是对托管民营企业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加强日常管理,研究党务工作经费保障措施;四是配备党建联络人,具体负责上述党支部党员管理、活动开展、党费收缴等相关工作;五是完善上述党支部党员基本情况台账,适时走访慰问特困党员;六是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托管民营企业党支部移交到所在社区。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8.关于纪检监察组织机构没有在出资企业实行全覆盖问题。一是已按要求明确纪检监察领导、责任部室;二是结合城控集团改革转型工作,优化集团顶层设计,落实设党委的企业设立纪委,设党总支、党支部的企业明确纪检委员的要求,同时统筹考虑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9.关于业务招待费大幅度上涨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业务接待管理办法》,对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报销凭证和审批程序等方面进行细化和完善;二是加强业务接待经办人员学习教育,坚持“节俭、合理、必须”原则;三是从严把关业务接待支出审核,将业务招待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规范经费使用,严格预算管理。

  10.关于虚列开支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对修改完善了《业务接待管理办法》;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对业务招待有关规定进行了专题学习。

  11.关于虚列开支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对业务招待有关规定进行专题学习;三是对业务招待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

  12.关于超标准接待、一函多次接待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二是已责令经办人追回超标准报销费用;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业务招待有关规定进行专题学习。

  13.关于公函(来电记录簿)、接待人数及菜单雷同问题。一是运用“第一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二是修订完善《业务接待管理办法》;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务报销制度。

  14.关于违规开办业务招待用小食堂问题。一是责令小食堂停办;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相关责任单位修订完善业务接待审批报销相关制度规定。

  15.关于未实行派车单管理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修订完善公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派车单管理。

  16.关于支出不属于本公司的公务车辆维修保养、过路费及油费等费用问题。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公车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二是重申公车管理制度,加强公车费用开支管理。

  17.关于集团所属子公司车辆管理比较混乱问题。一是严格落实集团制定的公车管理规定,加强公车管理,规范使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登记、审批、报备等规定;二是加强对车辆管理使用人员教育,规范费用报销范围和渠道。

  18.关于车辆用油不规范问题。一是已在该笔报销凭证中补充证明材料;二是严格公车管理,规范使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登记、审批、报备等规定。

  19.关于车辆用油不规范问题。一是已责令当事人退还相应金额;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修订完善差旅费管理制度。

  20.关于超标准开支汽车装饰费用问题。一是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责令经办人退还超标准金额;三是组织学习《荆门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严格公车管理,杜绝汽车超标准装饰、过度装饰。

  2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违规发放劳保费用)。制定清退方案,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

  2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违规承担员工停车卡费用)。目前,均已取消购买停车卡服务。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23.关于廉政教育收效甚微问题。一是根据《荆门市监察局监察建议书》(2017)荆监建字第1号精神,已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组建后,全面清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涉及人、财、物相关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重点企业已组织实施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三是将廉洁从业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24.关于报销单据不完整问题。一是已责令当事人将住宿费超支金额元退回;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严肃财经纪律,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5.关于报销单据不合规问题。经核实,该笔报销发票所列货物名称在记账凭证装订时被遮盖,发票实际货物名称为印刷品,属于公司经营范围。

  26.关于报销单据不合规问题。现已补齐凭证相关附件,今后严格规范报批手续流程。

  27.关于报销单据不合理问题。一是已责令经办人退还相应报销金额;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差旅费管理制度规定,责令财务部门加强报销票据审核,凡报销票据不合理的一律不予报销。

  28.关于报销单据审核不严问题。一是相关已出具关联证明;二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责令经办人作出书面检查;三是经沟通,已退回重复报销的费用;四是修订完善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实行报销明细集中管理、年度报销清单汇总,杜绝重复报销等类似事情发生。

  29.关于资金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支付的空调款为项目空调采购发生的费用,由于该项目是专账核算,相关审批资料均附于项目账凭证;二是其他反馈问题,已完善补齐相关财务审批手续;三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30.关于事前审批手续不全问题。一是按照财务报销相关规定完善审批手续;二是集团所属子公司各项业务现均按规定履行事前审批手续;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进一步加强审批流程规范。

  31.关于合同签订不合理问题。一是对所有合同进行全面梳理,并重新签订合同;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2.关于虚增营业收入问题。一是已责令财务部门及时调整不合规账务;二是组织财务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财经法律、规章制度以及各项管理办法,今后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33.关于部分融资资金沉淀,未发挥效益问题。一是加快资金用款进度。二是降低融资成本。三是积极建议市政府合理安排融资计划,协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四是在今后与各金融机构对接融资过程中,将放款进度,用款要求作为融资考虑因素之一,切实做好融到资,融好资,确保资金能用且好用。

  34.关于2017年至2019年,某子公司以承建工程作担保并提供借款,虽然只有一笔借款未偿还到位,但存在一定风险的问题。一是已收回大部分欠款,剩余部分由公司法务部负责跟踪催款,待相关公司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后,相关公司支付剩余款项;二是进一步完善集团委托贷款管理制度,采取多重担保、资产抵押等多种方式,控制资金出借风险。

  35.关于2014年、2015年,集团3家子公司向外提供借款,2017年,经法院判决后至今未执行到位问题。已成立债权追收工作专班,以法律程序锁定债权,全程跟踪进展情况。下一步,待相关公司破产清算拍卖相关资产后,最大限度追回债权资金。

  36.关于集团所属子公司对外借款4笔,经反复催收拒还的问题。已通过上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还款事宜、催收借款,对暂时无法偿还的,报市政府协调后,签订展期协议。今后,将继续依法依规催收借款。

  37.关于集团所属子公司垫付1笔、借款2笔款项长期挂帐的问题。经协商已归还部分欠款。今后集团将积极与相关单位进行对接,加大出借款催收力度。如无法解决落实,将报请市政府协调。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38.关于选人用人考察不严问题。制定出台市城控集团《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拟提拔任用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确保集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三、整改工作下一步打算

  (一)做到长期坚持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回头看”自查,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持续整改的,坚决做到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到整改过程中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既强化“当下改”的举措,解决好当前问题与普遍问题;也探索“长久立”的机制,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自即日起开始公开,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24-6077538;通信地址:荆门绿色生态科技产业城国际会展中心深圳大道88号;邮编:448000;电子邮箱:247677891@qq.com。



    中共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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