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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发布数字经济十条政策


  来源: 荆门晚报  原文链接


  在昨日上午的“智改数转 三五行动”启动仪式上,我市发布突破性发展数字经济实施方案,明确了数字经济十条政策。

  根据方案,我市2023年至2025年将突破性发展数字经济,围绕“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努力建设数字经济强市。按照该思路,我市将设立市级数字经济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实施四大工程。

  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建设高速智能信息网络,对电信服务企业新建5G宏基站超出上一年度总数的部分给予奖励。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对数字工业创新中心和省级及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按照资金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个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建设数字经济标杆园区,对园区数字化改造方面的投入,按照投入总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核心产业壮大工程。推进电子产业跃升发展,培育引进领军企业、龙头企业,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20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壮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对在我市新注册成立的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两年内年营业收入突破5000万元、1亿元并纳入统计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产业数字化转型工程。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新获评“数字领航”的企业,以“5G+工业互联网”为主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贯标评定的企业,获评省级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试点的企业,“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上云标杆企业,国家级赛事中获奖的单位,首次通过国家DCMM二级以上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不同层次奖励等。

  培训诊断服务工程。进行数字化专项培训和数字诊断服务等。(记者胡于梅 通讯员李飞宇 董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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